華立之營運場所都在辦公大樓,產生的廢棄物均為一般生活廢棄物,無有害廢棄物之產生。恪遵政府法令規定、防制空氣污染、維護生活環境及民眾健康,本公司對於辦公所產生之生活廢棄物,會先進行回收分類,必要時委託外部合格資質廠商清運;一般生活垃圾則委託大樓管理委員會辦理,由垃圾車進行載運;IT 設備則交由資訊部協助進行回收,故未對環境造成重大之影響。
關於離場的紙類文件除焚化外,為落實循環經濟之永續目標,利用大型裁切機將廢紙裁切至約 1 cm2 紙塊,透過設備壓製成紙磚,而後將紙磚送至造紙廠,經由文件加水的水銷過程,即運用紙漿機高速渦輪攪碎成紙漿,最後作成再生紙供二次使用。為顧及資訊安全及客戶隱私,與銷毀廠商簽立保密切結書,且廠商作業時一次只能服務一家公司,裁碎文件為長條狀寬度僅約 1 公分,可避免併湊風險,保全客戶及內部資料不外洩。
生活廢棄物統計表 | 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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廢棄物組成成分 | 有害 / 非有害 | 離場 | |
項目 | 廢棄物的產生 ( 噸 ) | 處理方式 | |
紙類 | 非有害 | 1.10 | 再生利用 |
生活垃圾 | 非有害 | 16.46 | 焚化 ( 含能源回收 ) |
說明: 1. 華立、國軒生活垃圾委由辦公大樓管理。 2. 華立離場紙類委由回收造紙廠做二次使用。 3. 全順物流營運地點的生活垃圾委由合格廠商進行清運。 |
華立、國軒處理所有營運活動中產品銷售所產生之廢棄物,均由核可廢棄物清除業者進行清除作業,並利用 GPS 定位系統追蹤清運車輛;相關廢棄物亦依法進行申報作業。在報導期間,並無發生洩漏事件。
產品銷售所產生之各項廢棄物,與有害/非有害及離場處理一覽表:
產品銷售之廢棄物統計表 | 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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廢棄物項目 | 有害 / 非有害 | 離場 | |
廢棄物的產生 ( 噸 ) | 處理方式 | ||
化學處理廢棄物 | 有害 | 2.36 | 再生利用 |
物理處理廢棄物 | 有害 | 1.95 | 其他處置作業 |
焚化處理廢棄物 A | 有害 | 18.97 | 掩埋 |
焚化處理廢棄物 B | 有害 | 0.24 | 再生利用 |
焚化處理廢棄物 C-1 | 非有害 | 36.60 | 掩埋 |
焚化處理廢棄物 C-2 | 非有害 | 12.38 | 焚化(含能源回收) |
熱處理(除焚化處理外)廢棄物 E | 有害 | 1.79 | 再生利用 |
熱處理(除焚化處理外)廢棄物 F | 非有害 | 0.68 | 再生利用 |
化學混合物 | 非有害 | 2.27 | 其他處置作業 |
模組 | 非有害 | 0.83 | 其他處置作業 |
逆變器 | 非有害 | 5.27 | 其他處置作業 |
備註: 1. 化學處理廢棄物(KX):廢液pH值大(等)於12.5/廢液pH值小(等)於2.0。 2. 物理處理廢棄物(KY):廢液pH值大(等)於12.5/廢液pH值小(等)於2.0。 3. 焚化處理廢棄物A:其他腐蝕性事業廢棄物混合物/廢液閃火點小於60℃(不包含乙醇體積濃度小於24%之酒類廢棄物)。 4. 焚化處理廢棄物B:其他易燃性事業廢棄物混合物。 5. 焚化處理廢棄物C:非有害有機廢液或廢溶劑 /廢塑膠混合物。 6. 熱處理(除焚化處理外)廢棄物 E:廢液閃火點小於60℃(不包含乙醇體積濃度小於24%之酒類廢棄物)。 7. 熱處理(除焚化處理外)廢棄物 F:非有害有機廢液或廢溶劑。 |